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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院党委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发布日期:2024-04-14 信息来源:青海省电力设计院 字号:[ ]

4月14日,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按照股份公司党委部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对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启动部署,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心走实。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马丽萍主持会议并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充分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全面领会总体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严明的纪律护航院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要突出抓好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把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学清楚、学明白;把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搞清楚、弄明白,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真正成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明白人。要深化拓展学习模式,坚持原原本本学纪、解读培训知纪、警示教育明纪、立规知戒守纪、检视自省肃纪,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全程全面高质量。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紧扣“六大纪律”深入进行研讨交流,推动《条例》入脑入心。要突出以案为鉴抓严警示教育,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运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法,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会议强调,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实各级党组织领导责任,将“严”和“实”的作风贯穿始终,力戒形式主义,确保取得扎实成效。院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作出表率。要强化统筹结合,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衔接起来,与股份党委巡视整改统筹起来,同完成年度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为推动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院高管、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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