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院党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发布日期:2025-09-24 作者:谢文睿 字号:[ ]

9月20日,青海院党委以第一议题的方式,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马丽萍主持会议并讲话。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并结合分管工作作了发言。
  会议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弘扬伟大抗战精神,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彼岸奋勇前进》等内容。
  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上海合作组织+”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财务与资金管理方面,要持续完善更新,构建闭环管理体系,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风险可控在控;严格执行“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原则,维护资金链安全;要强化分(子)公司绩效考核财务指标管理,明确年度财务目标。在对外开放与项目管理方面,要发挥青海院优势,加大开放力度,深化营销与履约协同,树立高质量管理理念,推动总承包项目全要素全过程精细化管理,同时加大项目人员教育培训,提升其专业视野与综合能力,夯实人才基础。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一是深化学习教育,始终把“第一议题”制度贯穿始终,及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聚焦“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情况跟踪问效,定期分析研判突出问题,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治理格局。
  会议要求,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文章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认识抗战胜利的伟大意义、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功绩和伟大抗战精神的时代价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大的政治动力和精神动力。统筹运用各类宣传文化阵地和资源,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精神和伟大抗战精神的内涵价值,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历史、感悟精神、凝聚共识,筑牢爱国主义思想根基,营造崇尚英雄、缅怀先烈、奋发向上的浓厚氛围。要锤炼专业本领,夯实主责主业,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及时总结各项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示范变规范、标杆变标准、经验变制度,持续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中展现青海院担当。
  院高管、副总师、各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团总支书记及党政工作部相关人员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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